徐女士来电:是永明回复厅吗?2003年的时候,我一个亲戚开摩托车出了车祸,对方当时有受伤。事情发生在绍兴,对方是绍兴人,我亲戚是萧山人。后来交警责任认定,对方负主要责任,我们负次要责任。保险公司和我们希望尽快处理,但对方是无证驾驶,一直拖着不办。现在对方当事人找不到了,不知道该怎么处理?</P> 浙江万向光明律师事务所胡美玉律师:按交通法律规定,对方负主要责任,你们负次要责任,在损失承担上,对方也要负主要责任,如对方刻意回避,则可以向法院起诉,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以法院判决书的形式确定损失赔偿额后,另凭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,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。 (每日商报》2006年4月25日星期二第八版 记者 冯永明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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